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  ( 111年01月28日)
第 6 條
偵查或審判中之案件,應俟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判決確定後,再行認定有無不良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