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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處務規程  ( 112年10月24日)
第 8 條
後勤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後勤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二、後勤裝備、物資補給、保修維護、運輸勤務及衛生勤務之管理。
三、營繕計畫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四、採購作業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五、不動產管理計畫之規劃及督導。
六、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七、其他有關後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