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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7年01月04日)
第 7 條
僑民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僑團登記、聯繫與資料之管理及維護。
二、僑社節慶活動之規劃、輔導及推動。
三、海外文教服務中心之督導。
四、僑民糾紛之調處、權益之維護及優良事蹟獎勵。
五、海外僑民青年專業人才與文化志工之邀訪、輔導及培訓。
六、僑務委員及僑務榮譽職人員之遴聘。
七、僑民之接待服務。
八、國內社團涉及僑務之聯繫服務及協助。
九、其他有關僑民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