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防醫學院組織規程  ( 110年06月08日)
第 2 條
國防醫學院(以下簡稱本學院)隸屬國防部,得委任國防部軍醫局辦理,並依相關教育法令規定,兼受教育部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