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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部隊教育訓練勤務作戰實施準則  ( 104年01月20日)
第 10 條
實施開放式海上長泳訓練,受訓學員應先完成相關游泳基礎訓練,實施時應注意天氣、著裝,配戴助浮裝置及標示,並全程派遣配置合格救生員舟艇實施戒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