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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 113年01月11日)
第 5 條
本基金用途如下:
一、教學及研究支出。
二、人事費用支出。
三、學生獎助金支出。
四、推廣教育支出。
五、產學合作支出。
六、增置、擴充、改良資產支出。
七、其他與校務發展有關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