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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辦事細則  ( 102年10月30日)
第 4 條
輔導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榮民全般就養業務。
二、榮民服務照顧及協助權益維護。
三、榮民個案輔導、社會資源運用與推展團體及文康活動。
四、綜辦榮民亡故善後服務及遺產管理。
五、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