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 102年10月30日)
第 3 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教務組。
二、輔導組。
三、秘書室。
四、人事室。
五、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