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中央銀行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 102年06月21日)
第 12 條
本行各級人員移交,除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指定代辦移交人員,並陳報行政院或總裁核准外,應親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