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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 四 章 稽徵程序 ( 111年02月21日)
第 64 條
存貨變現收入-存貨變現成本=存貨變現損益

非存貨資產變現收益+償還負債收益+清算結束剩餘資產估價收益+其他收益=清算收益

非存貨資產變現損失+收取債權損失+清算結束剩餘資產估價損失+清算費用+其他損失=清算損失

存貨變現損益+清算收益-清算損失=清算所得或虧損

清算所得-依法准予扣除之以往年度核定虧損額-各項依法免計入所得之收益-各項依法免稅之所得=清算課稅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