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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務實施辦法  ( 89年07月20日)
第 2 條
本法稱「電磁紀錄」,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之方式所製成之紀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

本法稱「電子傳輸」,指以電腦或其他連線設備,透過網路傳遞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