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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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四 章 稽徵程序 第 三 節 資料調查與通報
( 110年01月20日)
第 39 條
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第四十六條所稱故意以詐欺或不正當方法逃漏遺產稅或贈與稅時,得敘明事由,申請當地司法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或其他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