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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  ( 95年12月21日)
第 9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發布修正之本辦法第八條之一、第八條之二及第八條之三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日發布修正之本辦法第一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之一及第八條之二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八日發布修正之第八條之一、第八條之三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發布修正之第八條之一、第八條之二及第八條之三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