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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 112年08月25日)
第 20 條
金融機構辦理下列委外事項者,不適用第十七條至前條規定:
一、將其國外分支機構之作業項目委外辦理者。
二、委託境外機構辦理位於境內資訊系統之開發及維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