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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 112年11月01日)
第 17 條
成幣工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祖模設計、雕刻及保管事項。
二、關於印花模具製造及保管事項。
三、關於流通硬幣、各種平鑄級產品(紀念幣、章、牌)之生產及保管事項。
四、關於回籠硬幣之專案分類或人工整理事項。
五、關於印信之製作及保管事項。
六、其他有關成幣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