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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 112年06月17日)
第 7 條
本會委員會議須有委員人數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本會委員之迴避,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