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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 103年12月05日)
第 7 條
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登錄及建檔。
二、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評鑑及入藏。
三、文物之保存、維護、修護及古物分級。
四、典藏文物提借及還藏。
五、其他有關典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