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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 103年12月05日)
第 8 條
教育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歷史文物及美術品之教育推廣。
二、國內外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交流及巡迴展。
三、志願服務人力資源之運用及發展。
四、其他有關教育推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