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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18日)
第 7 條
綜規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漫畫博物館籌設之相關組織行政、程序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二、跨各組室合作規劃辦理事項。
三、秘書、總務、資訊、研考、法制。
四、場館之租借、委外經營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綜合行政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