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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 109年05月14日)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各級私立學校,指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本法許可立案之私立大學、專科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所稱各類私立學校,指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本法許可立案之私立學校,其類別符合相關教育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