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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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 113年01月16日)
第 4 條
本貸款每學期辦理一次,辦理本貸款之銀行(以下簡稱承貸銀行),包括臺灣銀行、臺北富邦商業銀行、高雄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之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