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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 105年07月06日)
第 3 條
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之飲食安全衛生(以下簡稱餐飲安全衛生)管理項目如下:
一、餐飲安全衛生、健康飲食之規劃、教育及宣導事項。
二、餐飲安全衛生之維護事項。
三、餐飲場所之衛生管理事項。
四、餐飲從業人員及督導人員之訓練進修及研習事項。
五、其他有關餐飲安全衛生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