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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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 108年05月28日)
第 2 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如下:
一、原住民。
二、身心障礙者。
三、低收入戶。
四、新住民: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
五、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五十五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