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 111年01月24日)
第 4 條
使用本館影音資料,依據用途或範圍收費,以部或輯計算,每次使用以秒或分計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