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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 110年10月15日)
第 6 條
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學展示之研究、策劃執行、導覽規劃及人才培育。
二、展場與展示器材之維護及管理。
三、國內外展示交流合作。
四、學習推廣方案之規劃及運用。
五、其他有關展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