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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1年12月28日)
第 6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部長指派本部人員兼任,承召集人之命執行本會決議事項及綜理行政業務;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部就現職人員派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