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  ( 110年12月15日)
第 11 條
本局得商請警察主管機關,在各科技產業園區設置警察單位,兼受本局之指揮,依法辦理科技產業園區內有關警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