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組織準則  ( 112年10月16日)
第 1 條
經濟部水利署為辦理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與一般性海堤之規劃設計、治理與管理及一級海岸防護區業務,特設各河川分署(以下簡稱各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