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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16日)
第 7 條
化工產品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化工類產品檢驗、消費品安全業務之執行及管理。
二、化工類產品正字標記、其他驗證標誌之執行及管理。
三、化工類產品管理系統驗證及查證業務。
四、化工類產品之特約檢驗、受託試驗及技術服務。
五、化工類產品檢驗(試驗)儀器設備之規劃、管理及維護。
六、化工類產品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七、化工類產品之疑義及免驗案件查詢。
八、其他有關化工產品檢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