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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 111年03月14日)
第 20 條
自來水事業應採取下列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一、依作業內容之不同,實施適宜之進出管制。
二、妥善保管個人資料之儲存媒介物。
三、針對不同作業環境,審酌建置必要之防護設備或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