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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 106年09月22日)
第 8 條
控制公司持有發行全部股份之子公司、法人股東一人或政府所組織之電業,其獨立董事得由控制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之,不適用第六條之規定,餘仍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