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數位發展部組織法  ( 111年01月19日)
第 7 條
本部為因應全球數位科技快速發展,提升我國數位發展競爭力,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