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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  ( 111年12月29日)
第 5 條
財團法人適用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對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於當年度所為之獎助或捐贈之一定金額,為新臺幣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