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 112年10月12日)
第 17 條
業者應訂定下列整體持續改善機制:
一、安全維護計畫未落實執行時應採取矯正預防措施。
二、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業務調整及法令變化等因素,定期檢視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