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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 112年09月13日)
第 11 條
停車場經營業應將充電設施資訊,依交通部訂定之電動車充電站(樁)資料標準格式,傳送或介接至交通部指定之資訊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