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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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觀測站認可辦法
( 92年06月11日)
第 4 條
中央氣象局為提昇觀測人員之基本知識及測報技術,得對專用觀測站提供下列輔導:
一、派員至各專用觀測站予以技術輔導。
二、邀請專用觀測站之觀測人員參加訓練。
三、各專用觀測站自行訓練觀測人員時中央氣象局得派員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