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大眾捷運系統工程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 104年09月17日)
第 12 條
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因施工需要使用本法第十八條規定之公有土地者,不適用第六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