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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06月28日)
第 1 條
為促進醫療事業之健全發展,合理分布醫療資源,提高醫療品質,保障病人權益,增進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