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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  ( 109年12月25日)
第 20 條
第二條第九款及第三條第七款產品衛生檢驗規格及其檢驗報告,其審核重點如下:
一、衛生檢驗規格,應符合本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
二、衛生檢驗報告,應有至少三批樣品之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