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  ( 108年04月24日)
第 5-1 條
舉辦大型戶外活動時,應設置臨時哺(集)乳設施;其大型戶外活動人數、條件、類別及相關標準,由主管機關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