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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林航空測量所暫行組織規程  ( 91年10月31日)
第 12 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六條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六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