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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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11 條
樹林分場掌理事項如下:
一、都市農耕作物管理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二、區域性食農與綠色照顧活動之教學模組研發、教育訓練、示範及推廣。
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