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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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12 條
生物防治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生物防治天敵種原蒐集、鑑定及保存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二、生物防治天敵量產與田間釋放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三、非化學農藥植物保護資材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四、生物防治之輔導事項。
五、其他有關本中心生物防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