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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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12 條
鹿草分場掌理事項如下:
一、區域性水稻品種改良、良種繁殖與保育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二、區域性稻米產銷營運主體及產銷班生產技術之輔導。
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