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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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3 條
本分所設下列系、室:
一、農藝系。
二、園藝系。
三、植物保護系。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