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辦事細則  ( 112年07月31日)
第 5 條
園藝系掌理事項如下:
一、果樹種原之蒐集、鑑定、保存、評估及開發利用。
二、果樹品種改良、遺傳及栽培技術之研究。
三、果樹品質、生理、生化、生物技術及安全生產體系之研究。
四、園藝作物採收後處理、加工及利用之研究。
五、其他有關園藝試驗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