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 112年07月31日)
第 15 條
沿近海漁業生物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底棲魚類、浮魚類群聚生態及資源之研究。
二、聚礁魚類生態習性及人工漁場技術之研究。
三、利用聲學技術探測漁業資源之研究。
四、西南海域漁業之生物生態研究及資源動態評估。
五、離岸風機與漁業資源競合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西南海域漁業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