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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漁獲通報及漁獲限制 ( 111年06月17日)
第 13 條
鮪延繩釣漁船出港後,船長應按日詳實且正確填寫漁撈日誌(格式如附件七);無漁獲者,亦應填寫。

前項漁撈日誌,得以網際網路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申報。

以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回報漁獲資料者,得免填第一項規定之漁撈日誌。<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