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業務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及管理辦法  ( 109年12月22日)
第 4 條
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之核保,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確實審閱要保人、被保險人之簽章、簽署及填報內容。
二、確認要保人身分與其確有投保、確認被保險人身分與其確有同意。
三、不得有損害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權益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