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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 112年10月18日)
第 9 條
前條養殖業者申請保險費補助,應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期間,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交由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漁會向主管機關申請保險費補助。但投保標的所在地未設置基層漁會者,交由基層農會辦理:
一、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為公司者,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
四、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或專用漁業權之入漁權影本或區劃漁業權影本。
五、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放養申報。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